情深意动,错爱傅先生_第130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130节 (第1/2页)

    ??容南城把郁莘岚抱回卧室放到床上,看着她在床上不安分地滚来滚去,他就头大得不行。

    ??容南城从柜子里拿了一床被子盖到她身上,“别乱动,好好睡觉。”

    ??“嗯……好好睡觉。”

    ??郁莘岚听着容南城的声音,缓缓地阖上眼睛——

    ??容南城到底还是没有跟郁莘岚吵架,面对一个喝醉酒的人,他也吵不起来。

    ??这天晚上的事儿,就这么翻篇了。

    ??**

    ??因为生日宴上发生的那些事儿,郁莘岚对洛嫣然莫名地排斥,尽管知道她并非故意,她依然没办法像以前一样对待她。

    ??但是,洛嫣然似乎没有察觉到,还是像以前一样,以各种理由约她出去玩儿,还跟别人说她们是“闺蜜”。

    ??这天下午,郁莘岚和洛嫣然坐在咖啡厅喝东西,洛嫣然突然跟她聊起了容南城。

    ??“阿郁,你之前有谈过恋爱么?”洛嫣然一脸好奇地看着她。

    ??郁莘岚点了点头,很大方地承认:“谈过。”

    ??洛嫣然继续问:“是大学谈的吗?真好啊……”

    ??“其实也不那么好,最后还是分开了。”

    ??说起来之前的恋爱经历,郁莘岚的情绪并没有很大的起伏,这倒是让洛嫣然有些摸不着头脑。

    ??为了试探她的态度,洛嫣然故作遗憾地说:“真的好可惜啊,我觉得大学的时候谈恋爱很好啊……我好多朋友都是在大学找到真命天子的。”

    ??“是么……可能我的不是真命天子吧。”郁莘岚苦笑,“不是每段恋爱都能完美。”

    ??“其实我还挺羡慕你们的,我之前从来没谈过恋爱。”洛嫣然叹息一声,“刚上大学,我爸妈就跟我说,以后我是要嫁给二哥的……我挺排斥政治联姻的,总觉得结婚该找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的,你说对不对?”

    ??“嗯,或许吧。”这个问题,郁莘岚是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。

    ??像她这种已经对婚姻不抱任何希望的人来说,这种问题是毫无意义的。

    ??“二哥一直都挺花心的,见面之前,我对他的印象特别差,当时我还在想,我爸妈为什么要我嫁一个这样的人……”

    ??说到这里,洛嫣然笑了,“不过见面之后,我对二哥的印象完全改观了,他对我很好啊,很细心……”

    ??洛嫣然自顾自地说了很多,大概就是说容南城对她多好,多么用心,说她多么喜欢他……

    ??郁莘岚插不进话,只能坐在一边静静地听着。

    ??许是察觉到了郁莘岚的不耐烦,洛嫣然说到后面也没了兴致。

    ??“啊,你看我,只顾着说自己了……我们换个话题好了。”

    ??郁莘岚无所谓地冲洛嫣然笑,“没关系,我有认真听。”

    ??——

    ??“哟,我当是谁呢,真是冤家路窄。”

    ??郁莘岚话音刚刚落下,就听到一道熟悉的女声在身后响起。

    ??她下意识地回过头,看到了站在对面的冯芹。

    ??郁莘岚扫了她一眼,不咸不淡地和她打招呼:“陆太太。”

    ??“呵,你这么喊我是为了讽刺我么?”冯芹看着她,眼底尽是恨意,“你不是前些日子刚刚跟陆风见过面么,怎么,他没跟你说他和法院提了离婚么?”

    ??那天晚上陆风的确是这么说了,但是郁莘岚并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,同样的话说了太多遍,陆风在她这边已经没有任何信誉度可言了。

    ??她以为上次也是他骗她的借口,没想到他是真的向法院起诉了。

    ??“这是陆太太和陆先生之间的事情,跟我这个外人没关系。”郁莘岚知道冯芹是来找茬的,根本不想和她说太多。

    ??郁莘岚这个态度让冯芹十分不爽,她直接将郁莘岚从凳子上拉起来,抬起手就要往她脸上打。

    ??郁莘岚已经被冯芹打过太多次了,有了之前的经验教训,这一次,她直接抓住了冯芹的手腕,将她的手甩到一边。

    ??“陆太太,请你注意形象,不要像疯狗一样到处咬人。”

    ??“你他妈骂谁疯狗?!”冯芹指着郁莘岚的?尖,“如果不是你当小三、破坏我们的家庭,他会跟我离婚么?”

    ??“这位女士,说话要讲求证据的。”

    ??洛嫣然并不知道郁莘岚和陆风还有冯芹之间的纠葛,但是冯芹这种行为的确太过分了,就算她们私底下有什么过节,也不应该在公共场合打人——

    ??洛嫣然站起来,走到走到郁莘岚身边,和她一起面对冯芹。

    ??冯芹不认识洛嫣然,只当她是郁莘岚的朋友。

    ??她呵呵一笑,态度轻蔑到不行:“讲求证据?你好好问问你的好朋友都做了什么好事儿?她和我老公在一起三年,我老公鬼迷心窍了,为了她,孩子都不要,非得跟我离婚——”

    ??“你说够了没有?”郁莘岚一点儿都不想让洛嫣然知道这些事儿,她回头看了一眼洛嫣然,“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